今年3月,家在北京顺义的王阿姨在小区遛狗时,被另一只宠物犬扑倒。王阿姨虽然当时自己起身,但回家后却突然晕倒,并在送医后不治身亡,死亡原因被认定为猝死。悲痛的王阿姨家属起诉了宠物犬的主人陈先生及其妻子,索赔80余万元。5月12日,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,目前此案尚未宣判。
原告:边牧未拴绳致老人猝死
犬主应承担侵权责任
意外发生在今年3月12日晚23点38分许,死者王阿姨在小区牵绳遛狗时,被被告陈先生饲养的宠物犬扑倒摔伤。事发后王阿姨自述有些腰疼,起身回家后,出现意识丧失。
王阿姨的老伴回忆,他试探王阿姨鼻子呼吸,发现其已无呼吸。送医后,王阿姨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。公安机关认定,其死亡原因系猝死。
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,王阿姨为自家田园犬办理了狗证,事发时也牵着犬绳。但被告陈先生的边牧犬却因故未能办理狗证,且在事发时未拴绳。
王阿姨的家属认为,被告饲养的动物造成死者死亡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且被告遛狗未拴狗绳,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,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0余万元。
被告:老人系踢狗时自行摔倒
猝死直接原因为其自身基础疾病
对此,被告陈先生回应,自己对死者的死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据陈先生描述,当天,王阿姨饲养的田园犬与陈先生饲养的边牧犬发生追逐,王阿姨踢了陈先生饲养的边牧犬7次,系踢边牧犬后退时自行摔倒。
据了解,事故发生时,陈先生和他的边牧犬距离十米左右,边牧犬并未拴狗绳。对此其解释:“因为我遛狗很晚,且四周是半包围的,就没有给拴,平时都会给拴狗链。”
“我第一想法是想要将狗分开,将狗撵走,我没有看到她摔倒。我回过头来,她已经站起来了。后来现场她叫住我,让我别走说腰疼,然后我就问她有没有事,她就走了,我就去她家门口了,过了一会,她老伴就出来喊我了,我跟她家属说不行就去医院,然后我就给我爱人打电话,让我爱人开车带她去医院,结果我爱人还没有到,她就晕倒了。”陈先生说。
陈先生表示,其当时也给王阿姨老伴留下联系电话。之后120将王阿姨拉到了医院,他和爱人也去了医院,并垫付了医疗费。陈先生出示了支付宝截图和通话记录截图来佐证这一说法。
陈先生称,死亡鉴定结论显示死者是猝死,结合其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史,被告认为,死者死亡的直接原因系其自身严重基础疾病引起的,与被告和狗的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。
监控画面记录事发经过
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
本案中,小区内的监控画面记录下了事发时的画面。但是对于监控画面,原被告双方有着不同的看法。
王阿姨的家人认为,据监控录像显示:陈先生的狗没有拴狗绳,之后将死者撞到,撞倒后陈先生和其宠物犬离开现场,并未对王阿姨进行任何帮助,王阿姨追被告追了几步追不上,只能回家寻求帮助。
之后王阿姨出现意识不清,二区5号摄像头显示,陈先生离开现场后,缓慢散步离去,并未及时拴上狗绳,而是打电话。之后才拴上狗绳走回去,也未对死者进行救助。
被告陈先生则有不同看法。他认为,监控截图显示他已经控制了饲养的边牧犬,死者王阿姨一直在踢踹边牧犬,导致自己摔倒。“从视频可以看出被告养的犬没有拴狗绳,是死者的狗吸引我方的狗过去的,死者狗冲我方的狗发出吼叫,被告的狗是很温顺的。”被告方表示。
而原告方则认为,是边牧犬冲向了王阿姨,且在整个过程中,被告一直没有控制住狗,后来狗自行离开,被告也未对死者进行了任何帮助,被告也离开了现场,并非如被告答辩状中说与死者沟通后牵狗回家。
“被告说狗没有攻击性,但从视频看,狗直接扑向了我母亲身边,如果狗离我母亲远,根本就踹不到。人在受到攻击时,下意识就是会踢的。”王阿姨的女儿说。
目前,本案尚未宣判。
今天上午,#老太被无绳狗扑倒后猝死#这个话题也冲上了微博热搜榜。
大部分网友支持家属向狗主人索赔,表示:遛狗不栓绳是原罪。
其实,从5月1日起,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施行。第30条明确规定: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,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;携带犬只出户的,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。遛狗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,涉嫌违法。
养狗的你,
会遵守该规定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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